【耽美】推楼主喜欢的耽美文,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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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9-08 06:30:00 更新时间:2020-07-30 22:05:39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七帖】巫哲的《狼行成双》

书评:巫哲大大的《格格不入》是我看的第一本耽美小说。我最喜欢她的《撒野》,但这里推我也很喜欢的《狼行成双》

边南是个黑皮体育生,邱奕是个白皮航空生。为了争中间卫校的小姑娘,这俩学校的男孩子水火不容。所以本该没什么仇恨值的俩人。打了几次群架,终于燃了,最后邱奕被边南打进了医院。

边南在路上认识了一个叫二宝的可爱小孩子。不谙世事,懵懂而可爱。他好像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没有妈。所以他开始照顾那个家庭 ------- 帮二宝给他住院的大宝哥哥做饭。可是鬼知道!原来世界上有个邱奕大宝!


巫哲的文呢,一般都是现代的,然后攻受也有一定的背景。这篇文里邱奕是攻,边南是受。也是因为二宝,边南在照顾邱奕的过程中动了心。总结来说就是,仇人变爱人。而邱奕本就是gay,而边南是被掰弯的,或者说他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取向。但我觉得就是,也许是因为邱奕比较含蓄,我总感觉他没边南爱他那么爱边南。甚至是他们在一起,也是因为边南救了他,俩人在一起,攻方也没啥激情。像《撒野》一开始也有点儿感觉。丞哥就像边南一样对大飞诉说自己的感情,但大飞就是很含蓄,到后来我看到大飞的顾虑才明白。

看这篇文,我个人感觉就是很有意思,因为二宝是个很傻的小孩子,他好朋友让他把他的存钱罐带出来,他就带了。他好朋友让他把存钱罐放树洞里,于是他的400块钱就没了。就是这么不谙世事的傻孩子,因为他被那个强大的哥哥保护得太好了。还有一点哦,二宝喊边南大虎子~哈哈

巫哲的文我觉得比较有生活气息,就比如二宝总喜欢拿超市里的积分兑酸奶。然后就是一般在50%左右,攻受确定关系之前,会比较有意思,之后就会有一段贫瘠区,当时撒野也是拖了一段时间,拿起来再看,才看到了“我要你自己一步步走过来”的出彩。《狼行成双》也是,喜欢巫哲文风的人,要坚持哦!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狼行成双网盘发不出,稍等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八帖】西子绪的《死亡万花筒》

书评:这是一个门的故事,阮南烛说,门是礼物,本来的将死之人,如果能过了十二扇门,就可以逃过一劫。

可门里究竟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谁也说不清,若你在门里被那些鬼鬼怪怪,或是被自己的队友弄死了,那么礼物的延寿时间,到此截止。属于你的死亡,会在门关上的刹那到来。

真心话,大晚上看蛮瘆人的。对我这种胆子不是很大的人来说就是,想看,看了又害怕,然后就放弃,想到了又开始看那种。

这本里攻是女装大佬,他在门里和在门外的性格完全不一样。他主要就是在现实中接那些被门选中的人的单,和他们进同一扇门,然后帮他们过门这个样子。

我先来科普一下什么叫门,这是文里的一个设定。在这篇文里,有一些快要死的人(大多是意外),会被门选中,然后面前会突然出现一条阴森的通道,你只能选一扇门打开,走进去。里面就是另一个世界。但这些世界,大多都是恐怖世界。你得按照世界里类似于npc给的线索,完成任务,即可获得下一扇门的线索,然后出门。门里面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你在门里死了,出了门,你就会按照原先定好的死法死去。如果你成功通过了十二扇门,就可以脱离原来的死法,而活下来,所以阮南烛说,门是礼物。

这里恐怖的点就是你通过一扇门,会在现实世界待上一段时间,而你不会知道下一扇门什么时候会出现。还有就是门里的世界真的不简单,面临里面npc(鬼怪)的杀害,队友的背叛……

不过,看起来,又害怕又爽,结局出乎意料。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呃…一顿饭吃完,发现网盘被吧务全部删掉了。可能楼主不知道什么规定?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那啥,先说一下,楼楼只是去上学了,然后长评也都是现写现发,所以更得有点儿慢?我尽量好吧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九帖】杯莫停的《蝼蚁》

书评:陆重(受)是活在社会底层的蝼蚁,他在努力让自己笑着在尘埃里摸爬滚打。林锦(攻)就以一幅面上深情,内里调笑的样子强势插足陆重的生活。

陆重在林锦这个上层社会的人的带领下,慢慢认识城市里的生活,慢慢让自己的生活走上正轨。

于是,一切都顺理成章。然而,林锦的未来从来都没把陆重算进去。

所以林锦走了,三十而立之年,再重逢,林锦说:他误以为时间无所不能,能带他忘记故人,平静的生活。却没想到时间真的无所不能,连带着曾经炙热的少年一起飘散。


都说槐国蝼蚁,各有深情

又道人间君臣眷属,蝼蚁何姝?


这一篇文章呢,不能算是先虐受再虐攻。因为受真的是一个很自爱也很值得爱的人。受出自大山里,就是那种少数民族的部落。他的母亲是被拐卖到山里的,日复一日地被关在小黑屋里,用锁链拴着。在他妈妈又生了一个妹妹之后,在陆重开始高中生活,准备一展宏图之后。那个常年压抑的母亲终于疯了,她磨断了铁链,杀了陆重的奶奶和父亲。看到这里我就觉得,这篇小说真的没有什么单纯的爱恨。像陆重奶奶买下他妈妈,害了一个姑娘一生,你却恨不得她,因为她是也是善良的,带着山里人的狭隘,她却依然能够平等看待村里为人唾弃的“走后门”的人,她依然会坚持让他孙子上学,教他如何待人处事。陆重后来能在城里活下来,很多做人的事情都是他奶奶教的。

攻也是这样,没有办法说什么讨厌。当时他看见受时,便觉得喜欢,然而自己也只是个在上大学的富二代而已。他从没瞧不起过受,他有很耐心地带受认识这个社会,会找借口托关系给受找一个钱多不累的工作,让陆重能够安身立命。一开始我看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林锦不是真心喜欢陆重。直到林锦说,他要出国了。
直到林川柏(攻弟,很可爱的一个比受要大一点的小男孩)问他:既然没有把陆重列入你的人生规划里,为什么还要招惹他?而林锦露出迷茫的脸,说他是真的挺喜欢陆重,但一个25岁的人,谁能想到自己的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我才真的知道林锦那个不成熟的人,用心地爱你,也会用心地按着自己的规划离开。

那为什么又说不觉得前期有虐受,后期虐了攻呢?因为受真的是一个带着草根韧性的人。他经常跑到攻家楼下,然后晚上俩人悄悄在攻房间里做不为人知的事。在攻说分手之后,受又跑了过来,确定了之后,他就把他以前种在攻家院子里的树挖走了,然后把送给攻的东西要回去了。真的好可爱。攻离开没多久,命运就给了陆重一个响亮的巴掌,他没有资格悲伤,我们也来不及为他悲伤。陆重母亲进了医院(后来去世了),陆重在医院里责问自己为什么一直沉醉于儿女情长而忽视了自己母亲的身体!

就是这样。后来攻受再见,发生了一些事情才复合的。

我个人觉得陆重真的是一个很值得爱的人。他有一种韧性,蓬勃的帅气。而林锦其实我觉得不能说他渣吧,因为没有他,可能就真的没有以后的陆重,他真的帮了陆重很多。

陆重很贴心,他当初是带着还不会走路的妹妹和疯了的妈妈来的这个城市。他妹妹小时候,他就一直很注意晚上睡觉都拉上帘子这样子。


文中有一对很虐的副cp,就是攻的弟弟林川柏和攻的朋友。最后也是,甜了一段,攻的那个朋友,还是没顶住家庭压力,结婚了……


这一篇书评真的很长,因为作者写的极有条理,一字一句,我还是只有看了后很舒服这么一说。所以梳理起来很方便,于是,书评就写多了,哈哈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帖】巫哲的《竹木狼马》


书评:巫哲的这篇文也是很有名气了。兄弟年下,很可爱的文章。


一截儿(弟攻)刚来付坤(兄,强受)家里的时候,还是个因为自闭多次被人退养的小正太。来到这个家,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活,但是他有了一个哥哥,调皮,成绩差,但会帮他打架,会护着他的哥哥。所以,他就动心了。


来说萌点,一截儿真的好可爱,我看到前期作者对一截儿的描述时,真的对养小孩充满了幻想。他刚到时,付妈妈教他包饺子。他包好一个就急忙忙塞到嘴里,然后吃了满嘴面粉。付坤“呀”地叫了一声,把小娃娃吓得退到墙边上背手站着。可爱,又心酸。一截儿害怕吃不饱,也害怕再次被退养。


巫哲的文,生活气息肯定是很强的。付坤他们的家庭气氛,真的好可爱。


再说一截儿,其实是个腹黑的小子,应该说是忒狠了。他杀过人,杀了一个企图强暴他的暴露狂。不过没招来多大事。


好了,后面我要重点推荐我特别喜欢的副cp,也是让我哭的一对。


夏飞和张青凯。


夏飞是付坤家的邻居。也是一个借给一截儿书看,告诉一截儿什么是同性之恋人。他有白血病,就这么一个虚弱的大男孩死了。


张青凯是夏飞的同学,他总爱站在筒子楼旁的大树下。那两个少年从校服走到棺木……在那个并不开放的年代,两人的关系被发现后,便是父母的舍弃,邻居的指指点点。


夏飞躲不过死亡,他只是摔了一下,就磕伤了,就磕死了……


他躺在病床上说:“我跟你妈说过,我如果现在死了,你这辈子都忘不了我,我长这么大,就说了这一次狠话,你得……给我点儿面子”


张青凯一只手悄悄向下,在自己腿上狠狠掐了一把,他不愿在夏飞面前哭。


夏飞死了……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夏飞和张青凯,我觉得是真的虐。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现在很多所谓的虐文,本来攻受之间就没有什么美好的东西,虐来虐去。一点儿都不实际,所以我并不觉得那一类文章有资格让我哭。但夏飞和张青凯,他们相爱,却躲不过天人永隔……

还有一个我觉得挺虐的,广播剧《一拜天地》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一帖】广播剧《一拜天地》

评价:推荐一个广播剧,应该有不少人听过。


--他一生做过三次新郎.
第一次,他是大王,把地主的儿子当女儿抢了,索性压着少爷做了压寨夫人;
第二次,他投了革命,拉着少爷去首长那领本本,不给,干脆自己画了一个;
第三次,他们被揪斗,并排跪着,造反派要他们磕头,他不干,少爷笑着唱"一拜天地"——
两个头磕下去,再没抬起,终做了一
世夫妻。


秦书问:“你看,那两个红灯笼,像不像喜烛?”

“…像……像!”

“一拜……天地!”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二帖】溯痕的《遇蛇》

书评:这本书是我一直想推又不敢推的文。我一直觉得,自己写不出这篇文百转千回的忧愁思绪。十分之一都写不好。

所有人都知道,“天天就是天天”是一句污得很隐晦的话。不知道谁又记得,“你是我的故乡”这句看似唯美的话,也美得很污呢?因为下一句就是“我想要进入我的故乡”

伊墨是条小蛇,不开灵智时便在山里吃吃喝喝,可一个道士因为一己私欲硬是将他点化成妖。那便做妖吧。

一壶清茶泼到大黑蛇的身上,沈清轩被咬了,那是他们相识的第一世。第一世沈清轩总想娶了伊墨,柔弱的男人却倔强地好似驴,他说,这样族谱里我的名字旁边边能写上“伊墨”二字。他蠢得想要用这个拴住伊墨一时半会。


沈清轩知道,伊墨只陪他这一世,可他仍跟他说,不要寻我的来世。

可伊墨还是去寻了,黑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寻。他找到了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伊墨qb他,他也恨上了伊墨。我觉得第二世很虐,因为季玖那一世,最后他还是喜欢上了伊墨,但他压抑,压抑着。他责问伊墨和沈珏:你们总说我是他的转世,可你们从未真正地把我当初沈清轩。你们只是想让我变成沈清轩。一心一意对你们好的是沈清轩,那么难道我就不是吗?

之前看到伊墨到沈清轩坟里喝醉了,抱着白骨时。我觉得很虐。然而看了季玖的责问。我突然想到,其实我们读者也从未将他当成沈清轩。我们总希望他也能重新回到沈清轩的模样。然而季玖这一世是崭新的人生,是上天为了弥补他给他的荣华。他已经独自过了二十多年,他有他的骄傲。我们却满心期盼着看他被另一个妖qb。

第三世,个人觉得没什么看头,因为伊墨从小把柳延养大,而因为柳延是个傻子,他总是嫌弃他。这虽然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但还是让我看了不舒服。


最后的来世再见一说给我的印象就没那么深了。


我觉得这篇文很多细节很美。像雨夜伊墨和沈清轩用纸交流;伊墨在沈清轩坟上刻上未亡人;坟中醉酒。以及伊墨画的那幅色~气满满的画,就是“你是我的故乡”的来源。这篇文章很美,很色~气,也很干净,我只能用干净来形容我看完它的感觉。


早知有白头到老的这一天,当初就该更温柔一点的。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三帖】水千丞的《你却爱着一个**》

书评:简随英第一次看到李玉就想上了这个小少年。

可是小少年却是个高干家的小辣椒,对他这个简哥的抵触一日更胜一日。最后一把火烧了简随英也赔了自己。

简随英素来风流,到头来却栽在了一个小家伙手里。李玉上了他一次不够,还要再来一次?可为什么,他还是次次迁就,给了他那么多次,伤害自己的机会。简随英,你的精明呢?



没错,你没看错。这是一篇美攻强受文。年下。

按水千丞往常的套路,就是前面先甜,然后先虐受再虐攻。虽然套路一样,看多了会腻,但是水千丞起码文笔很流畅,思路清晰。虽然狗血较多。这一篇算是她的文里我比较喜欢的了。

简单来说就是简随英(受)本来一直是上别人的那个,然后喜欢自己弟弟的朋友李玉(攻)。(同父异母的弟弟,李玉是高干子弟)李玉本来一直很抵触简随英,喜欢简随英的弟弟。那个弟弟呢,一直想争他哥哥的东西。原因是,喜欢他哥。。。(有弟弟上了一次哥哥的情节)

然后李玉帮着弟弟坑了简随英,把他搞破产了。简随英知道了这一切后就很愤怒啊。但是李玉在这之前就已经喜欢上简随英了,因为简哥对他真的很好。他就想着坑简哥一点儿钱给弟弟创业也算是还了简随英小时候欺负弟弟的账了这个样子(弟弟说的)

后来就是李玉的挽回这样子。最后he。


啊,真的写不好这种都市带点狗血文的书评啊!写得不好,包容啦!文虽然有一点儿狗血,但是没有很烂,因为就是作者文笔还是不错的。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四帖】 无仪宁死的《最爱你的那十年》

书评:虐文,be。

贺知书和蒋文旭有最好的十年。

在他们都还是青葱少年的时候,他们一起拼搏,一起哭了笑了。贺知书喊他蒋哥。蒋哥啊,蒋哥,你可知道你的小书把最好的十年给了你,赔了自己。弄坏了身子,还丢了你的心。

贺知书查出了白血病。他的蒋哥没有回来,他想了想,擦掉了咳出的血,什么也没说。四年前蒋文旭的心就野了,贺知书骗自己,假装闻不到蒋文旭身上女人的香水味,看不到衬衫领口的红印,识不破他最爱的男人不回家的蹩脚理由。

他们在一起了十四年,贺知书曾有大好的前途,可这个男人霸道地冲进他的世界,他还没放手呢,那个先爱的就走了。果然,用情最深的,输得最惨。
贺知书最怕疼,蒋文旭是知道的。可他得一个人去做透析,然后疼得窝在医生的床上起不来。贺知书不怪他。可是蒋文旭为了别人打了他,那一巴掌火辣辣的,疼得厉害。贺知书不想再疼了,所以他走了。他想躲起来,没有痛苦地度过一生。

蒋文旭知道贺知书病了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他们曾经的戒指,那个贺知书带了十几年的戒指,扔在了家里。蒋文旭突然很迷茫,很,迷茫……


他找不到他的小书了,他的小书不愿意见他了,再也不愿意见了……


他想说他后悔了,你回来好吗?可是他的小书,留给了他一座坟墓。如今,你在里面,我在外面。


哎?你知道吗?蒋文旭死了。

这篇文算是我挺喜欢的虐文了,最近突然想起来,觉得比刚看时还要难过,可能是因为最近很丧吧……

本来觉得攻很渣,但是受到死都没有见他一面,突然觉得,他也挺可怜的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无仪宁死,虐文写得很不错。最近在更的《再没人遇见》是《最爱你的那十年》的姐妹篇,不过不影响阅读。楼主想再去刷一波《最爱你的那十年了》!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给你们体会一下文风吧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五帖】酸菜坛子的《人不如故》
书评: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在我看来都是放屁,人嘛,旧的哪有新的好。

季东勋走了,张景疯了似的找他。不,是真的疯了。张景总是会看到季东勋,看到他的大宝宝。可是在别人的眼里,他在摸一团空气。

四年后的季东勋回来了,张景害怕了起来,格外格外地害怕,他甚至有时候都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季东勋,精神病这个词,太沉重。

张景总说,季东勋是最好的,所以四年后的张景,配不上四年后的季东勋。
张景无比渴望能治好病,他想光明正大地站在季东勋面前告诉他,我也一直一直爱你。

四年前,张景一见钟情,四年后,季东勋:换我来追你。

这就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注意,季东勋是攻,张景是受。但是是强受,所以一开始就会觉得别扭。


我个人对攻四年前离开的原因表示接受无能。具体请看文。而受是精神上有问题,这是全文最大的虐点,就是受总是幻想出一个攻,然后突然发现眼前哪里有季东勋。那种被全世界抛弃的绝望。

最后是he,主要一直不能he的原因就是受不愿意告诉攻自己的病情并且一直想要等病好了再跟攻在一起这个样子。


个人觉得,这种娓娓道来的文章,《人不如故》没有前面推荐的《蝼蚁》和《呵呵》看着舒服。因为感觉有一些逻辑问题,不要深究就好。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在我看来,确是这样。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还记得之前推荐过的《桃花债》吗?攻要灰飞烟灭时,教自己的情敌如何好好地照顾受的部分来了。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第十六帖】绿野千鹤的《迪奥先生》


书评:这是一篇特别可爱的文,我只能说特别特别可爱,可爱中带着淡淡的温馨,温馨中又有点儿伤感。


这篇文是有智脑这种东西存在,但除了智脑,其他就是正常的现代社会了。我觉得应该属于伪快穿。因为它的设定是攻的脑子受到了伤害,导致他对世界的认知与智脑中下载的小说出现了混乱。于是受开始陪他走剧本。


受是正宗的富家有为子弟,和攻相亲认识,结婚七年。也正是走过这些剧本,才让受更加了解攻,算是感情的一个大升温吧。毕竟受是个活得很严谨的总裁,攻是个很爱很爱受并且暗恋他多年,为他成为总裁的总裁。

文风就是很可爱很可爱,很舒服,攻算个忠犬吧,大哈士奇。很萌的一个点是受喊攻“张大*diao”然后有一个abo剧本,攻非让受给他生孩子,受就买了一条金毛回来,说你们老张家人小时候都是狗,你以前就是条哈士奇。结果攻信了,然后还把这个设定带到了以后的世界……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体会一下好了。





作者:千秋我为凰22  发表时间:2020-07-30 22:05:39
我要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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